通信大队营房及车库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总队的委托,对其通信大队营房及车库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通信大队营房及车库维修工程项目
3.采购内容:内墙修补,洗漱间、淋浴间、卫生间部位拆除,重新更换损坏的生活设施。车库维修改造主要是地面防尘处理,新建通信战备器材室,配置器材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4.招标控制价:842,171.37元。
5.施工工期:9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参与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提供网上下载件或网上截图);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有效期满或临时建造师证还需提供“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中级及以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及出现违约的经济处罚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
(4)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二代身份证、职称证(中级及以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拟派本工程五大员上岗证、二代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需提供C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6)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附件;
(7)企业2015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类似性质、规模(100万元以上)工程业绩的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8)第二条款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2、发售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招标文件从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0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除外)在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3号楼8楼801室)公开出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9:30时整
2.开标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9:30时整
3.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3号楼8楼801室
六、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总队
联 系 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
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3号楼8楼801室
联 系 人:石浪 联系电话:027-85556341
八、保证金帐户信息
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开户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汇划行号:403521001960;
行号:330448;
账号:942004010024236669;
1、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至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投标人再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仔细阅读投标资格要求。
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投标人领取文件时,填写报名表,并留下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在投标期间随时关注邮箱的更新状态,如招标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