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卷烟厂“十三五”就地技术改造(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预评价、节能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卷烟厂“十三五”就地技术改造(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预评价、节能评价服务)项目已由 国家烟草专卖局 以 国烟计〔2018〕141号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水卷烟厂“十三五”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广水卷烟厂厂区西侧预留土地上,通过新建一栋生产工房、改造现有两栋原料库、配置相关公用动力设施及信息化设施,采取异地供丝生产组织模式,满足年产细支卷烟15万箱(特色细支烟(手包)及异型烟年产1-2万箱)生产规模。其中新建总建筑面积14440平方米,改造面积77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总建筑面积14440平方米,其中,生产工房13500平方米、油品库100平方米、大门40平方米、雨棚及连廊800平方米;改造现有2栋原料库7700平方米为成品烟丝、备件、成品卷烟、辅料暂存间等功能用房;拆除现厂区生产辅楼、制丝车间办公室、风机房等老旧建筑物15198平方米。
2.搬迁改造6组卷接包机组,预留一组机位;补齐滤棒发射、条烟输送、装封箱等配套辅助设备。
3.利用厂区现有锅炉、制冷、给排水、真空、压空、变配电等公用动力设施。
4.配套完善全厂网络及信息化系统。
5.配套建设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节能设施。
6.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绿化、停车场等设施]。
2.1项目名称:广水卷烟厂“十三五”就地技术改造(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预评价、节能评价服务)
2.2项目编号: GXTC-1813363
2.3招标范围: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内容
标段1
广水卷烟厂“十三五”就地技术改造(环境影响评价)
6.47
编制广水卷烟厂“十三五”就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组织并通过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评审验收,取得政府部门的相关批复
标段2
广水卷烟厂“十三五”就地技术改造(劳动安全预评价)
7.8
编制广水卷烟厂“十三五”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劳动安全预评价报告,组织并通过安监局专家库专家评审验收。
标段3
广水卷烟厂“十三五”就地技术改造(职业卫生预评价)
7.35
编制广水卷烟厂“十三五”就地技术改造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组织并通过安监局专家库专家评审验收。
标段4
广水卷烟厂“十三五”就地技术改造(节能评价服务)
4.49
针对广水卷烟厂“十三五”就地技术改造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负责将节能评估报告提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节能审查、获得节能审查意见书并通过审查等工作。
2.4服务期限:四个标段服务期均为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2.5服务地点:广水卷烟厂
2.6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标段1:具有有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标段2:具有有效的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需包含烟草加工制造业)
标段3:具有有效的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需包含烟草加工制造业)
标段4:投标人需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备案
。
3.2业绩要求:
标段1: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咨询报告的关键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段2: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劳动安全预评价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咨询报告的关键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段3: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职业卫生预评价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咨询报告的关键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段:4:近三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编制节能报告书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咨询报告的关键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包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出具的近三年内关于投标人企业、法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近3年内进入烟草行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以中国烟草总公司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3.7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上述标包中的一个或多个标包投标
3.8其他要求:无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 8:30 时至 2018 年 10月 24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武汉市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湖北省司法厅斜对面)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305室报名,报名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 月 13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 武汉市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湖北省司法厅斜对面)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1 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公司
广水卷烟厂
地 址:湖北省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军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4号
民路5号
邮 编: 432720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张明玉 联 系 人: 马维、赵金媛、戴唯
电 话: 18871136111 电 话: 027-87238091
电子邮箱: 2898038885@qq.com 电 子 邮 箱: 4936199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