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大楼消防设施更换维修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宜采计备[2018]XM4142号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拟就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大楼消防设施更换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项目编号:HBHYCG(YC)-20181018-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大楼消防设施更换维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27万元
四、采购内容:
1、工程内容:1、消防泵房的部分管路、阀门更换,湿式报警阀组维修,消防控制柜更换,喷淋泵控制柜线路维修。2、消防控制室部分线路检查维修,部分线路更换。3、室外消防栓系统开挖拆除后重新安装钢丝网骨架塑料管;砌筑阀门井。4、防排烟系统部分风机控制柜、控制模块、控制线路已老化,需更换控制柜、模块和重新布线。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整个线路进行故障排查,并对无法修复线路进行重新布线。6、消防水池和屋顶水箱均应增加液位计,并增加就地显示装置和控制室远传显示装置。7、消防泵房增设推车式灭火器,部分区域增加标志标识牌等。
2、施工地点:宜昌市城东大道58号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大楼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工期要求:2018年12月10日完成施工。
五、供应商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大楼消防设施更换维修项目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安考证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5、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竞争性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失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7、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六、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和获取方法:
各供应商请于2018年10月19日14时30分起至2018年10月24日至14时30分止,在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6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14时30分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谈判地点: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高新区清华科技园6栋A座201室)。
九、谈判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9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闫勇
联系电话:0717-634636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丹
联系电话:15571769711
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清华科技园6栋A座201室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