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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屈原镇西陵峡村精准帮扶(美丽乡村)二标段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8-10-18 浏览次数:1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屈原镇西陵峡村精准帮扶(美丽乡村)由秭财企发[201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屈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屈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秭归县屈原镇西陵峡村精准帮扶(美丽乡村)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步游道(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砌筑工程等);风貌改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天棚工程;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期:12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需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如下: 1.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且均为独立企业法人; 1.3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1.4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专业必须为“建筑、建筑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建筑结构”中的一项。如职称证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列,须一并提供所学专业符合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予以认定; 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须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上岗执业资格,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并上传上述人员的(2018年8月-2018年10月)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 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投标人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必须在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装入电子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12时00分至2018年10月23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9时00分。 (1)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递交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1号开标大厅); (2)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招标人现场接收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2018年8月-2018年10月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 8.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屈原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屈原镇 联 系 人:刘昊 联系电话:139977281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车管所综合楼5楼 联 系人:郑彩莉 联系电话:1897253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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